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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构建契约精神(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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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从司马懿指着洛水发誓,而又违背誓言夷灭曹爽三族后,全社会发生了自上而下的“信义”缺失,契约精神不再被人们所推崇和遵守。

此后,宋武帝刘裕有样学样杀了司马一族,齐高帝萧道成又团灭了刘裕全家……后来历朝历代杀亡国之君都成定律了,只要一退位用不了几天就被杀。

连当皇帝的都出尔反尔,民间又怎么会遵守信义呢?

中华上下五千年最大的罪人就是司马懿 ,他最先破坏了契约精神,让后面的人有样学样,让契约精神彻底丧失,司马家后代被杀光光就是报应!

如今的大汉帝国,工商业文明高度发达,生产力和科技水平迅猛发展,契约精神显得尤其重要。

但总体来说,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契约精神要强许多,这些地方经商的人很多,他们更加看重自己的信誉,因为良好信誉才能维持稳定的客户,信誉直接与利益挂钩。

其中,口碑最好的商人莫过于儒商。

儒商,即为“儒”与“商”的结合体,既有儒者的道德和才智,又有商人的财富与成功,既是儒者中的楷模,也商界的精英。

儒商们注重个人修养,诚信经营,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标准,同时也具有较强责任感。

儒商有超功利的最终目标,有对社会发展的崇高责任感,有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和忧患意识,追求达则兼善天下。

以“利己利人,达己达人”为追求,以陶朱、子贡、白圭等第一代儒商为道德楷模,涌现出后有徽商、淮商、闽商、浙商、粤商等儒商商帮。

儒商没有契约精神这个概念,他们奉行的原则是“诚信”二字,严格恪守诚信经营的原则,儒商便是构建契约精神的突破口。

赵耀要求他们做生意时必须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交易细则,如果有一方违约,则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赔偿。

原本,有些突发情况导致货物不能按时交付,给收货方造成了损失,但碍于情面也不好追究责任。

可有了合同以后,大家照规矩办事,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让彼此间的关系更加清楚和直白,少了许多弯弯绕绕和精神内耗,不必再去考虑人情世故。

商业合同很快在商界兴起,原本的口头协议逐渐被合同条款所取代,商人与商人之间,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纠纷都明确写在合同里,使得商业效率大大提高。

此外,赵耀还结合国情颁布了《契约法》,用于规范民间的合同。

规定:当事人必须具有缔结契约的能力,必须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必须具备公平有效的对价,内容必须合法。

凡是签订合同的双方有任何矛盾纠纷时,都可以通过《契约法》来维权。

在报纸上,也大肆宣传《契约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各种名人遵守诺言的故事,在学校里也将契约精神作为教育的内容之一,在各个公共场所也印刷上了诚信的宣传标语……

契约精神,与儒家的“信义”不谋而合,在民间也广受认可,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承诺履行后,才算初步构建完成。

要让契约精神彻底取代人情世故,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只要种下了种子,总会开花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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