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想在守卫如此严苛的屠宰场公司离开,根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甚至如果被抓住,会更快死去。
最终,女子并没有答应苏墨的要求。
苏墨闭上眼睛,心中怒骂女子的无能和无畏。
横竖都是死,不如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寻找生还的机会。
苏墨从兜里拿出一把11冲锋枪,并藏弄在身后。
苏墨假装对公司屈服,实际上要杀个出其不意。
而系统也将剩余规则全部告诉给苏墨。
[七、工作人员互帮互助,对外人将会全部敌对。]
[八、如果你违反公司规定,你的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被认可。]
[九、公司有公司的底线,如果越过底线,它们不惜动用一切。]
[十、想要离开这里,需要搭上公司卡车,并上高速公路。]
[十一、只有公司工作人员才能驾驶/乘坐卡车。不要试图扒车,潜藏于车内。]
[十二、放弃自己的性命,最终成为第三者的盘中餐。]
其实规则并不是很难。
唯一让苏墨恼火在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则。
两者相关,但却无关。
因为此时苏墨的身份属于“外人”。
外人就应该被联合攻击,毫不手下留情。
可如果继续躺平,恐怕真的要成为第三者的盘中餐。
虽然苏墨有时候对系统很无语,但这种挑战思维刚好可以提升苏墨的智慧。
想要从这里离开,并不是很困难,但难点依旧存在。
第十二条规则的第三者,应该是顾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只有顾客才是上帝。
说白了,屠宰场公司就是生产者,是服务环节的一员。
这类情况高度适用于微观经济学。
暂且不论第十二条。
很多规则仅仅只是表面修饰而已,并非真的有用。
想要离开这里,苏墨必须将关注点放在第十条规则和第十一条规则。
而要离开这里,又必须屠宰场公司工作人员才有这种权限。
按照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则,工作人员应该互帮互助。
假设这条规则是成立的,那么后面就有巨大漏洞。
如果在屠宰过程中惧怕某物,导致屠宰不成功。
按理说,工作人员应该互帮互助才是,可为什么会被开除。
不可能只是实习生,就被对方针对吧。
工作人员……
苏墨若有所思。
按照《管理学原理》,公司的结构除开工作人员外,应该还有所谓的管理人员。
而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工作人员,苏墨暂且不知。
但又这种结构,已经给苏墨铺上巨大的网,等着苏墨钻进去。
你以为看透事物的表面,可本质往往才是决胜关键。
苏墨看着失去前途的女子,不知道该如何劝解。
“你真的不和我离开这里?”
很显然,苏墨准备再次询问对方。
可女子没有说话,生怕被别人发现。
看到如此执着的女子,苏墨只好抱拳一下。
紧接着,一场大胆的计划正在苏墨的脑海里不断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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