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以奸邪构衅,乱我邦家,勋德效忠,翦除凶慝。俯从人欲,已立嗣君,宗社危而复安,纪纲坏而复振。皇帝法驾未至,庶事方殷。百辟上言,请予莅政,宜允舆议,权总万几,止于浃旬,即复明辟。此诰!
李太后乃临朝听政。当然赏赐功臣。
升王峻为枢密使兼右神武统军;
袁嶬为宣徽南院使;
王殷为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
郭崇威为侍卫马军都指挥使;
曹威为侍卫步军都指挥使;
陈州刺史李谷权判三司事。
忽然接到兖州奏章,乃是泰宁(兖州)节度使慕容彦超,捉拿到前飞龙使後匡赞,押送东京,因有此奏。
郭威待後匡赞解到,便令押送法司,与刘铢、李洪建两犯,一并审讯,定谳后刑。嗣经法司呈入谳案,说是後匡赞、刘铢、李洪建,已一并招供:
後匡赞与李业、阎晋卿、聂文进、郭允明等,一同谋划,令散员都虞侯奔德等人带兵下手,杀害杨邠、史弘肇、王章;刘铢、李洪建党附李业等,屠害将相家属,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全部判处死刑。
只是李业在逃,尚未抓获,宜移文陕州,勒令保义(陕州)节度使李洪信,速拿李业赴阙,并案正法云云。
郭威乃飞使赴陕,勒令保义节度使李洪信交出李业。
李业前时逃往陕州,正因节度使李洪信,是李业堂兄,欲往他处投靠。李洪信知道李业闯下滔天大祸,不敢容纳,令他自谋生处。
李业欲北上逃奔晋阳,经过绛州时,盗贼见到他携带大量金银珠宝,将他杀死,夺他财货而去。
李洪信闻知郭威入都,恐怕被连坐,派人访拿李业,查知他已被盗贼所杀,便照实奏闻。使人在途,与朝使相遇,一并回京,报知郭威。
郭威遂将全案处置,奏闻李太后,李太后当然准议。
之前,刘铢被擒获时,对他妻室道:“我死,你不免要做别人的奴婢。”
其妻泣答道:“按照夫君所为,理当如此。妾因夫君获罪,恐怕想做奴婢而不得,要与夫君一同枭首呢。”
刘铢默然无言,随狱吏下狱。只是他妻子的话语却传入郭威耳中,郭威颇为怜惜,因此派人入狱,责备刘铢道:“我曾经与君同事汉室,岂无故人情谊!家属屠灭,虽有君命,你何不留一线情,忍心使我全家老幼受戮!敢问君家有无妻子,今日亦知顾念否?”
刘铢无法开脱,竟强辩道:“铢当时只知为汉,无暇他顾,今日但凭郭公处分,尚有何言!”
使人还报郭威。郭威乃杀刘铢及其诸子,但是却将刘铢的妻子无罪释放。
王殷家属,之前由李洪建保全。王殷屡向郭威请求,乞免李洪建一死,郭威独不许,但是赦免了他的家属。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刘铢、李洪建、後匡赞,同日处斩,并枭下苏逢吉、阎晋卿、郭允明、聂文进首级,悬诸市曹。
蓦接镇、邢二州急报,说辽世宗耶律兀欲,发兵深入,屠封丘,陷饶阳,乞即调师出援。
辽军深入封丘?封丘离东京才百里,怎么可能?太假了。明显是个圈套。
可能,编造这个谎言的人,原来是想说顿丘?
郭威遂入禀李太后。李太后即令郭威统师北征,国事权委窦贞固、苏禹珪、王峻,军事委王殷,授翰林学士范质为枢密副使,参赞机要。
乾佑三年,公元950年,十二月一日。郭威率领大军自东京汴梁出发。
行至滑州,接着徐州来使,乃是奉了刘赟之命,令慰劳诸将。郭威脸色大变。
刘赟未免太心急!你叫郭威情何以堪!
宣读诏书时,诸将面面相觑,不肯下跪接受。大家互相窃窃私语道:“我等攻陷京师,屠杀大臣,目无王法,若刘氏复立,等他站稳脚跟,我等还有活路么?”
郭威闻言,似作惊愕状,便打发走徐州来使,立即率领大军直趋澶州。
途中正值天晴,冬日荧荧,很觉温暖。诸将乘势献谀,有人说,郭威马前,有紫气拥护而行。
郭威佯装没听见,驱兵渡河,进至澶州宾馆留宿。
次日一早起来,早餐已毕,再下令出发。
忽听得数千士兵大声呼喊,声如雷动,纷纷向宾馆涌来。郭威慌忙命将宾馆大门关上。
士兵们皆翻墙进入,向郭威面请道:“天子须由侍中自己做,大众已与刘氏结为仇敌,不愿再立刘氏子弟了!”
郭威尚未及答言,士兵们已将郭威围绕住,前扶后拥,赵匡胤急中生智,扯裂一面黄色军旗,披在郭威身上,权当龙袍,众人竟跪下山呼万岁。
郭威慌忙喊道:“不要!停!......不要!停!......不要停!不要停!”
士兵欢呼雀跃,万岁声更是响彻云霄。
郭威无从禁止,累得声势沮丧,形色仓皇。待至士兵们稍微安静,方宣言道:“你们休得喧哗,欲我还朝,亦须奉汉朝宗庙,谨事太后,且不准骚扰百姓!从我,乃归,不从我,宁可死!”
士兵们齐声应道:“愿从侍中钧谕!”
时为乾佑三年,公元950年,十二月二十日。
郭威黄旗加身,乃率众南还,沿途禁止喧扰。到了黄河边,河冰初解,须筑浮桥,然后可渡。
说来也奇怪,那辽军入寇的事,再也无人提起。
郭威命军士驻扎一宵,等明日筑桥渡河。不料到了夜半,西北风大起,天气骤寒,次日早起,巡视黄河,河面竟然结成厚冰,各军即拥郭威南渡,号为淩桥。
大军渡河已毕,大风即止,冰亦渐消,须臾淩桥已不见。
后人有诗叹道:
入都报怨揽权威,北讨南侵任手挥;岂是天心真有属,淩桥特渡雀儿归!
雀儿系郭威绰号。详见下回。
郭威已渡过黄河南下,当有人驰报京中。
却说枢密使王峻,马步军都指挥使王殷,本是郭威心腹,一闻澶州兵变,料知郭威必南还,自己做天子。当即派马军指挥使郭崇威,率骑兵七百人,驰赴宋州,谎称前来为刘赟护驾,其实是叫他阴图刘赟。
至郭崇威出发,二人便与窦贞固、苏禹珪等商议,往迎郭威。窦、苏两相,本来是庸懦之辈,况又手无兵权,怎能与郭威对垒,没奈何承认下去。
可巧郭威有人差到,上表李太后,说是被诸军士兵所迫,军士一致拥戴臣,不得已班师南归,臣始终不忘汉恩,愿继续保留汉朝宗庙,把李太后当母亲侍奉云云。
王峻等即将此表呈入,李太后一介女流,屡经巨变,只有在宫里偷偷垂泪,一点儿没有办法。
窦贞固、苏禹珪已与王峻、王殷等,出至七里店,迎接郭威。
等到郭威一到,即在道旁三拜九叩,踉跄效忠。
郭威下马相见,共叙寒暄,略谈数语,宰相窦贞固等,捧上一篇劝进文,所有朝内百僚,已经一并署名。
郭威喜形眉宇,明面上很是谦逊,口口声声,说是未奉太后诰敕,不敢擅专。
窦贞固等请郭威立即入京,郭威总以未奉太后诰敕为借口,留驻皋门村。
这晚窦贞固等还朝,报明李太后,不知如何威逼利诱,终于拿到一道李太后的诰文,即于次日黎明,送到郭威军营,当面宣读诰文。其词云:
枢密使、侍中郭威,以英武之才,兼内外之任,翦除祸乱,弘济艰难,功业格天,人望冠世。今则军民爱戴,朝野推崇,宜总万机,以允群议。可即监国,中外庶事,并取监国处分,特此通告。
郭威拜受诰敕,便称孤道寡起来,也有一道教令,传示吏民。略云:
寡人出自军戎,并无德望,因缘际会,叨窃宠灵。高祖皇帝甫在经纶,待之心腹,洎登大位,寻付重权。当顾命之时,受忍死之寄,与诸勋旧,辅立嗣君。旋属三叛连衡,四郊多垒,谬膺朝旨,委以专征,兼守重藩,俾当劲敌,敢不横身戮力,竭节尽心,冀肃静于疆埸,用保安于宗社!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谓奸邪构乱,将相连诛,偶脱锋铓,克平患难。志安刘氏,顺报汉恩,推择长君以绍丕构,遂奏太后,请立徐州相公,奉迎已在于道途,行李未及于都辇。寻以北面事急,寇骑深侵,遂领师徒,径往掩袭。行次近镇,已渡洪河,十二月二十日,将登澶州,军情忽变,旌旗倒指,喊叫连天,引袂牵襟,迫请为主。环绕而逃避无所,纷纭而逼胁愈坚。顷刻之间,安危不保。事不获已,须至徇从,于是马步诸军,拥至京阙。
今奉太后诰旨,以时运艰危,机务难旷,传令监国,逊避无由,黾勉遵承。夙夜忧愧,所望内外文武百官,共鉴微忱,匡予不逮,则寡人有深幸焉!布教四方,咸使闻知!
转眼就是新年。
郭威仍留驻皋门村,准备等到新岁第一个吉日入京,即位改元,做一个新朝天子。
那武宁(徐州)节度使刘赟,尚未曾得悉变故,派右都押牙巩廷美,教练使杨温,居守徐州。自己与冯道等一同西来,在途仪仗,很是烜赫,差不多似天子出巡,左右皆呼万岁。
刘赟得意扬扬,昂然前进,到了宋州,入宿府署。
次日早晨起床,忽然听到门外有人叫马嘶声,不知有何变故,急忙阖门登楼,凭窗俯看,见有许多骑士,声势汹汹,环集门外。
为首的统兵将官,正扬鞭仰望,也觉盛气凌人。
刘赟惊问道:“来将是谁?如何在此喧哗!”
言未毕,已听得来将应声道:“末将是殿前马军指挥使郭崇威,目下澶州军变,朝廷特遣崇威至此,保卫銮驾,并无他意!”
刘赟答道:“既如此说,可令骑士暂退,卿且入见!”
郭崇威不答,俯首迟疑。
刘赟乃派太师冯道出门,与郭崇威叙谈片刻,郭崇威才下马入门,随冯道登楼,向刘赟谒见。
刘赟握住郭崇威的手,抚慰数语,不禁泪落如雨。
来时何等轩昂,至此如何胆落。
郭崇威道:“澶州虽有变动,郭大帅仍效忠汉室,尽可放心!”
刘赟稍稍放心,彼此又问答数语,郭崇威即下楼离去。
武宁(徐州)节度判官董裔入见道:“郭崇威此来,看他语言举止,定有异谋。道路谣传,统说郭威已经称帝,陛下尚深入不止,未免少吉多凶!陛下有指挥使张令超护驾,何不召入商量,谕以祸福,令他乘夜劫迫郭崇威,夺他部众,明日掠取睢阳金帛,北走晋阳,召集河东大军,再行东下。想郭威此时,新定京邑,必无暇派兵追袭,这乃是今日的上策呢!”
刘赟犹豫未决。
董裔又道:“否则,退回徐州,召集旧部,凭城固守,也算中策!”
刘赟默然不语。
董裔叹息而出。刘赟夜不安枕,辗转反侧,才觉董裔言之有理。天明,急忙宣召张令超,那知张令超已经被郭崇威引诱,不肯进见,眼见得大事已去了。
不一会儿,冯道入见,奉上一书,乃是郭威寄给刘赟,内言兵变大略,召冯道先归京,安抚京中,留王度、赵上交奉跸入朝。
刘赟也明知是郭威欺人,一时却不便说破。
冯道竟开口辞行,刘赟始愀然道:“寡人此来,所依靠的只有太师,太师当宰相二十多年,老成望重,所以不疑。今郭崇威夺我卫兵,危在旦夕,问太师何以教寡人?”
冯道语带支吾,只是说,待回京后,抚定兵变,再行报命。
刘赟部将贾贞在侧,瞋目怒视冯道,且举佩剑示意刘赟,
刘赟摇手道:“休得草率!这事与冯太师无关,勿伤太师。”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喜欢五代十国演义请大家收藏:五代十国演义本站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