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彻很想说,若她需要,他也可以做她的亲人。
但……
“好,我去帮你搬被褥。”
“谢公子。”
孙彻替魏元元抱上了被子,魏元元自己拢着小枕头,两人到了魏勋的房间。
出于尊重,孙彻并没有进去,魏元元自己麻利地铺好一切,又接过孙彻手中的被褥,微微弯起红肿的双眼,笑道:“今日多谢公子,公子晚安。”
明明是丑兮兮的金鱼眼,在孙彻看来,却格外的可爱。
他轻叹那一声,拍拍她的脑袋:“晚安。”
这一声温柔的晚安,似乎有着某种魔力,让魏元元整个人都开始发困,她蜷缩在哥哥的身边,还不忘给魏勋掖了掖被角,这才沉沉睡了过去。
听雨酣眠,一夜无梦。
……
六月十五,雨过天晴。
万事大吉,诸事皆宜!
柳叶县的玉米也终于可以丰收了!
虽然每家每户只有半亩地玉米,但魏元元还是一家一户走访去看了。
因为玉米选种优良,第一年也没遇到什么虫害、病害,而且风调雨顺,且种的是春玉米,产量比夏玉米高,有些运气好又听劝还勤劳农户,半亩地就收获了8石玉米,运气一般的,也有6石左右。
要知道而今一般田地的产量,也就2、3石。
而且掰完玉米之后的玉米杆,竟然还能拿来喂牲口,连玉米芯都可以当成柴火来烧,简直完美得让所有人都心惊肉跳。
而且人们试吃过了, 新鲜的玉米脆甜可口,是这片边境大地少有的好滋味。
更别说,玉米晒干了还能长期储存呢。
所有人都高兴得见牙不见眼,恨不得把魏元元的画像裱在自己家中,好供奉起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玉米果真是好东西啊……”
“对对对,而且这些玉米粒竟然就是种子,那是不是代表我们马上就可以大规模种植玉米了?”
“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饿肚子了!”
“这都是多亏了小郎君啊!”
……
王县令带着魏元元一起巡视,他看着百姓们脸上质朴纯真的笑,真心实意地想把魏元元当成自己那没有血缘关系的老父亲。
他感叹万分道:“如果一切顺利,明年我就把玉米当成主食来种!到时候,小郎君广隆君的名号,就会响彻我边陲三镇了……”
他想,或许这就是魏勋不惜一切也想要指导大家种地的原因吧。
美名远扬,名垂千古。
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县令,帮不了小郎君什么忙,但扬名,他还是可以的。
不料魏元元一听,连忙道:“不可!!!”
这气沉丹田的一声吼,可把王县令吓了一大跳:“啊,为……为什么不可啊?它明明产量更高啊,还能吃饱饭。”
魏元元正色道:“因为玉米不顶饱,它饿得快,而且玉米面比起一般的小麦面粉更粗糙,吃多了还会有糙皮病。”
玉米乃碳四植物,比小麦、水稻这些碳三植物更高级,所以产量也更高,但玉米中的糖类的含量相比水稻和小麦要低不少。
而且玉米属于粗粮,粗粮吃下去后通常会有饱腹感,只是人体不能很好消化这些纤维,最后他们只能顺着大便排出体外了,不能被人体吸收,无法充当功能物质。
最重要的是,玉米的烟酸,也就是维生素B3和半纤维素复合在一起,长期以玉米为主粮,就容易因为缺乏维生素导致糙皮病!
王县令惊了,原来吃粮食还能吃出病来?!
“这……这糙皮病是个什么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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