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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身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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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他一番征战依旧没能挽救未婚妻的生命。

登上铁王座的劳勃其实内心已死,一直沉浸在对于未婚妻的怀念中,加之他本身对兰尼斯特家族的偏见,使得他和瑟曦的关系几乎只是把她当作床上用品。

播种然后产子,在劳勃眼里瑟曦就是干这个的。

劳勃用酒和肉把自己从一个英俊威武的青年战士毁成了一个肥胖的中年危机患者。

当艾林他的养父和导师突然病逝,他也没有去深究其死因,没有再深想一下其中的突兀,他仅仅是将其作为一个事实接受下来,然后想接下该由谁来替位,当然只有一人合适。

同样,当他看着那三个孩子时,他也只是想着这是由瑟曦生出来的,继承了母亲的金发,接着由金发联想到兰尼斯特,然后一阵恶心,又伸手去拿酒杯麻醉自己。

他曾向奈德报怨过自己被一堆金发包围着,兰尼斯特的金发,三个孩子在他眼里也是其中之一。

他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想着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他唯一心爱的姑娘。

原剧中,当劳勃临死前,他把其他人赶走,将奈德单独留到身边立遗嘱,这一段原着和剧集几乎分毫不差。

劳勃对奈德说他想在死前做一件正确的事,将王位传给合法的继承人,他的长子,他请奈德做摄政王辅佐直至长子成年。

他心里一直将那三个孩子认作自己的孩子,他没考虑过发色的问题,因为他从来没在意过,也没人在他耳边煽风点火。

对于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来说,劳勃死前的那份遗嘱也能说明他并不低智商,他只是没多想。

但是,如果想将眼前的乱麻处理干净,让他知道是必然的事情。

不过奈德始终张不开这个口,他用‘先找证据’来转移注意力,免得一不小心说漏嘴。

没有心理准备,暴怒的劳勃会做出什么事情?奈德不敢去想。

照他的性子会把瑟曦掐死在床上吧,并由此引发一系列惨案。

比如悲痛欲绝的弑君者会无脑挑战劳勃,被巴利斯坦虐到残血。

随后劳勃大手一挥,为了安定老狮子想必会把弑君者流放长城,可怜的孩子们作为私生子被剥夺拜拉席恩姓氏,被送人当养子擦一辈子马。

至于泰温那头老狮子,睡醒了一睁眼,发现自己只剩个侏儒儿子气也气死了……

就在奈德进行查证的时候,有个人率先找上了他。

正是劳勃的弟弟,史坦尼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

他找奈德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最先怀疑乔弗里的血脉问题,随后跟琼恩艾林一起求证,结果艾林被弄死了,他现在很担心,想跑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

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蒙诸神恩宠,乃是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统治者。

他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

“坚毅”是人们最常用来形容史坦尼斯的词,而他也的确不负其名。

虽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头上却只剩一排黑色细发,宛如王冠的影子,环绕在双耳之后。

他的哥哥,劳勃,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留起了胡子。

史坦尼斯也同时把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像是蓝黑的影子,覆盖住他的方下巴和两颊的颧骨凹陷,彷佛欲藉此表示回应。

一双浓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两个伤口,深蓝有如黑夜汪洋。

再怎么滑稽可笑的弄臣,遇上他那张嘴也要徒劳无功,那是一张生来与皱眉、怒容和严词峻令为伍的嘴,它苍白、薄细而紧绷,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

史坦尼斯年幼时亲眼见到父母死于海难,自此史坦尼斯不再信仰任何神灵。

拼死守住风息堡转头老哥就送给了幼弟蓝礼,却给了他荒凉的龙石岛。

婚礼时劳勃在他的婚床上睡了他老婆的堂妹,搞出了艾德里克·风暴这个私生子,史坦尼斯却得到了一个长胡子的妻子和一个灰鳞病的女儿。

在梅丽珊卓的引导下他认为自己是预言中的王子,承担拯救世界的重任。

即将攻破君临城时被影子杀死的蓝礼却出现在敌阵前,风息堡的封臣和士兵瞬间反水,只得败走龙石岛。

史坦尼斯一生都生活在英俊勇武的长兄阴影下,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整天捣鼓如果是劳勃的话人们会怎样怎样。

预言中的王子不是注定死而复生的囧雪就是峡海对面的丹妮莉丝,对抗异鬼拯救世界的绝不是史坦尼斯。

由于只小劳勃一岁,史坦尼斯身上呈现出的“次子人格”极其典型。

区区一载光阴,仿佛一道无可逾越的天堑,将史坦尼斯隔绝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那个永远站在冰冷阴影里,看着阳光照在哥哥身上的男孩……

无论他做了些什么,劳勃永远抢先一步,而且做得更好。”

更要命的是,因为年龄相仿,他随时都会被拿来与劳勃进行比较。

来自长兄的压力永远是次子们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儿。

这种压力从他们懂事开始就如影随形。

每个次子都必须找到方法与这种压力和平相处,否则终有一天会彻底崩溃。

正是这种压力让少年史坦尼斯失去了欢笑的能力——“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也让中年的龙石岛公爵过早地秃了头顶。

“骑士精神”原本是疗治“次子焦虑症”的一剂良药,但就像狮子家的三兄弟一样,史坦尼斯并非奈德那种理想主义者。

他过于现实,过于清醒,对任何虚幻的追求天生免疫。

但最终,他也找到了解脱自己的出路,那条路的名字叫做“秩序”。

不知从何时开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成了宗法制度——后来推广至诸神与世人一切法律——最忠实的维护者。

“劳勃是长子,通吃一切天经地义,他之后就该轮到我。”二鹿如此催眠自己,也试图向周围所有人灌输他的理念。

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掩盖那个他无法直面的事实:他几乎在任何方面都赶不上劳勃!

“不是我不行,谁让劳勃是长子呢?必须要让他赢。”

史坦尼斯的潜台词就是如此,跟维克塔利昂的“不是我怕鸦眼,而是不能弑亲”有异曲同工之妙。

劳勃在世的时候,二鹿死守的“秩序”固然足以让他获得内心的平静,而长兄驾崩之后,他又知道这个乔弗里并非兄长血脉,只有更加拼命地强调秩序和律法才能迫使人们追随他的旗帜。

“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这是法律。”

可怜的史坦尼斯,谁让他天生就没有劳勃和蓝礼那样的领袖魅力呢?

尽管拥有次子人格的大多数缺陷,但史坦尼斯仍然顽强地成长为了一个乱世中极富竞争力的领袖。

相比其他竞争者,他更像一个枭雄。

鹿家三杰中,劳勃是“时势英雄”,是“天生领袖”;蓝礼是“政治明星”,是“偶像般的继承者”;

而史坦尼斯则是一步一个脚印打拼上来的政客——称其为“政治家”也毫不为过。

当然,这个政治家有点苦逼,反正高斌觉得他不是帅才,在带兵天赋上,倒是跟罗伯相差不大。

如果有机会的话,这个人不是不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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