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辈子他要干的就一件事——游戏人间。
任务?随缘就好。
...
“老师早~”
“早上好,高律师。”
“你们早。”
到了单位,高斌笑呵呵的跟大家打招呼,随后去了杨平安的办公室,没想到杜飞宇也在。
“诶?老杜,你也在呢。”
“老高,难得啊,最近天天按时上班?”
“我这也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哈~老高就喜欢开玩笑,你找老杨有事吧?要不你们聊?”
“别,不用,你在正好,这事儿跟你也有关系,你们聊完了吧?”高斌走进去关好门。
“嗐,我们聊实习生的事儿呢,不重要,你要说什么?是不是有大案子?”
“大案子哪那么容易碰,得看运气,我要说的是咱们所这几个实习生,我认为有必要给他们上一堂现实主义教育课,让他们认识认识这个社会的险恶。”
高斌这话一出,让杜飞宇来了兴趣,这小子蔫儿坏,一听说能整人,耳朵往外冒火。
“不愧是曾经的十佳律师,脑子就是活,我同意!”杜飞宇双手支持。
“既然二位都同意,我自然没意见,不过你们想怎么弄?”杨平安问。
“我是这么想的,找几个需要靠人脉资源解决的小案子扔给他们,一来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二来也让他们知道,有些事儿不是靠努力啊,持之以恒就能办成的。”
高斌这样一说,杜飞宇笑的都没影儿了:
“好!这主意真好!案子我那就有,这次说什么也得给小的门好好上一课!”
看着杜飞宇兴冲冲的出门,高斌无语了:
“这个老杜,多少年了,还是喜欢折磨后辈。”
“呵呵,他当年被老师折磨的不轻,现在可不得变着法儿的找补回来吗。”
...
临近中午的时候,潘岩带着卷宗来到高斌办公室。
“老师,刚刚杜律师给我们几个发了任务。”
“哦,这也算一次例行的小考吧,怎么了?”
“有几个问题想跟您请教,这是卷宗。”
高斌拿过来扫了一眼,便知道是什么案子了。
这是去年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一位深爱妻子的丈夫,为了让妻子不太劳累,空闲时就顶替妻子,到妻子工作的建材厂“代工”上班。
一天凌晨,老刘,也就是代工的丈夫工作时出现意外,导致右手被绞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老刘向建材厂提出索赔时,建材厂称老李未经允许擅自代替妻子工作,认为他们索要赔偿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按理说这个案子很清晰,并不算复杂,为什么拖到现在还没处理?
概因这家建材厂老板,是某位房地产大老板的小舅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对方通过人脉关系,让这个案子以‘公平公正’的流程去办理,说白了就是拖着,拖到原告承受不住主动撤诉为止。
“你有什么问题?”高斌放下卷宗后,开口问道。
“我觉得这个案子没什么可讨论的,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建材厂对老刘多次代替妻子进入工厂进行施工操作的行为知情,但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未履行管理职责的证据,就足以判定老刘胜诉。”
高斌点点头:
“所以呢?”
“就算不要求全额赔偿,赔偿一部分也是合理的吧?为什么建材厂方面宁愿拖着,也不愿意打这个官司,我觉得有个几万块钱就能解决这个麻烦。”
高斌摊开手:
“所以你的问题是,建材厂为什么不愿意打这个官司?”
“对,他们没道理拖着,除非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呵呵,也不是没这个可能,我建议你还是重新读一读案卷,也许你的疑惑将不攻自破。”
潘岩愣了下,以为自己看漏了什么,也不敢多问,赶紧出去看案卷了。
不只是他,所有实习律师都在研究这个案子。
其中左娜对这个案子最熟悉,因为当时就是她陪廖松庭接的这个案子。
舒一楠问:
“左娜姐,当时这个案子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开庭审理呢?”
“这个你得问法院,他们有自己的工作流程。”
为什么?她当然知道为什么,但不能说。
“好吧,反正我认为老李的诉求不应该被忽略,无论如何,他都是在工厂工作时受的伤,也算工伤!”
“但工厂的理由也很充分,我又没让你进来工作,是你自己替老婆代工,出了事凭什么找我们?”范小天据理力争。
“不,你这是强词夺理,我问你,假如你替你老婆开出租,结果把我撞了,我是不是得找你要赔偿?”
舒一楠这是偷换概念,大家都是学法的,又同为实习律师,这要是听不出来也别混了。
“你这个不成立,完全是两码事。”芒哥说。
潘岩没有参与讨论,低头仔细研究案卷,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
“老刘50多岁,其妻子在大胜建材加工厂上班,由于不想妻子太过劳累,他经常顶替妻子到建材厂‘代工’上班。
凌晨,老刘再次顶替妻子上班,操作切胚台。
凌晨5时许,老刘在生产线上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右手2至4指绞伤,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右手食、中、环指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老刘认为他是在建材厂工作时受伤,相关损失就应该由建材厂承担。
但建材厂认为,老刘的受伤完全是因未经允许擅自代替妻子工作造成,主张赔偿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这时,范小天从潘岩扔了个笔:
“潘潘,潘潘,你干嘛呢?大家问你意见呢。”
“啊?问我意见?我觉得这个案子本不应该这么复杂,双方的争议点也很清晰。”
“你快说说。”范小天催促。
“如果是我来提告,一定会抓住这样几个点,首先,帮工是一种自古流传的民间互助方式,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
本案中,老刘和建材厂之间是否构成劳务、建材厂是否因老刘的劳务获得利益?
可以肯定的是,老刘到工厂干不属于自己劳动范畴的工作,当然属于无偿提供劳务,但该行为获益的是自己的妻子。
而从建材厂的角度来看,不管从事劳务的是老刘还是其妻子,从劳动力中获得利益是不变的。
换言之,建材厂支付劳动报酬,就必然获得该项劳动及劳动后产生的利益,因为老刘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助,替妻子提供了劳务,这对于建材厂支付报酬获得利益并无增减。
其次,建材厂作为生产企业,应当知道其生产场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未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存在风险,但对其生产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管理。
且案卷清楚的写道,老刘曾多次代替其妻子进入工厂进行施工操作,作为工厂管理人应当对该情形知情,但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放任了该种危险的发生。
所以建材厂未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存在过错,且与老刘的损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左娜紧跟着说:
“但老刘未经建材厂安全基本知识、岗位安全操作等安全教育培训,帮其妻子在生产线作业,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身体受伤,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也是事实。
从建材厂的角度来看,他们完全有理由拒绝这样的赔偿。”
祝欣欣举手道:
“那很简单啊,法院一定会酌情判定比例,各自承担责任,至于比例多少就不好界定了。”
左娜无奈道:
“要是那么简单就好了,现在人家连开庭的机会都不给你。”
潘岩立马说: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按理说就算打官司,最后按照我们刚才分析的那样判决,对建材厂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根本没必要拖着啊。”
左娜已经看出了这次考题的意图,犹豫了一下,她说:
“这个案子的难点根本不在于案件本身,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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