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立涛,要做就做1号,而且既是商界大咖,又是文坛大咖,你真的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载入史册。我求求你,文学路上有你相伴,我和千寻也不会孤单迷茫。”
“ok,justfine,我决定从下周起开始追逐文学梦,争取在十年内成为可以董千寻、莫文海比肩的小说家。”
也许被董千寻和莫文海的成功所打动,也许多年的阅读厚积薄发,有了创作冲动,果然,新年伊始,沈立涛开始逐梦文坛。他写了写作计划,10年内写三部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10部以上。而第1部需要创作的不是短篇小说,而是一部长达35章,30万字的长篇小说《心灵城堡》,主题是中国当代文艺青年的追梦之旅与情感世界。他的目标并不高,也不打算在文学期刊上发表,而是直接自费出版。反正他有的是资金,区区十万块对他而言仅仅是资产的一个零头,这样也可以少走不少弯路,只要作品好就可以直接切入文坛,与读者沟通互动,抢占制高点。
从此他上午上班,下午躲在办公室里写小说。有时候,晚上回到家里还写,一天最少写三个小时。预计半年后完成初稿,三年内完稿并交给出版社出版。
叶佳红袖添香,笑语嫣然,不时给他献上水果茶咖啡,他一再叮嘱她保密,不能跟外人透露半个字。
“包括神仙姐姐吗?”
“对呀,唉,你是不是已经告诉吴灿了?她什么反应?”
“当然是大力支持了,她还叮嘱我,一旦你的小说完稿,让我第一时间告诉她,还说她最有资格做你的第一读者。我表面上答应,心里却不以为然,凭什么呀?她是你的神仙姐姐,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作为你的助理,每天鞍前马后忙这忙那,还不允许第一时间拜读你的大作吗?你一天最少能写3000字,这都写了4周了,8万字应该不在话下。”
“你还真是个鬼精灵。我刚刚写完第8章,少说也有8万字。我警告你,未经我允许,不得偷看我的草稿,哪怕偷瞄一眼也不行,知道吗?”
“知道啦,但我是不容置疑的第一读者,我干嘛要惹你生气?你想,当了你一年助理,我什么时候惹你生气了?我虽然有些心高气傲,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面拎的清,不会学神仙姐姐。她就是太自以为是了,简直不把ceo放在眼里,把你当小跟班,太嚣张了。”
“你说谁嚣张?疯丫头!”
吴灿不知什么时候闯进办公室吼道。叶佳满脸通红,又尴尬又惭愧。本来她不是爱嚼舌根的泼妇,可今天不知搭错了哪根弦,得意忘形说漏了嘴,这下惹大祸了。她紧张的结结巴巴说:
“对···不···起···神仙姐姐,我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我就是随口一说,不是故意的。其实你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兼女王,我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吃饱了撑的。你坐吧,我去给你倒茶。”
沈立涛默不作声,收起笔记本,吴灿走到他面前板着脸,伸出手说:
“拿来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沈立涛一边躲一边陪着笑说:
“神仙姐姐,你怎么能偷看呢?再说今天不是周末,你提前下班也不打个招呼,让我去接你。”
“接你个头,你是ceo,又要为顾客打工,又要为读者码字,我一个公司小职员应该多体谅你才对。拿来!再不拿出来,我掀桌子了!”
“ok,这是你的权利,我本来想写完初稿就跟你汇报,一来怕你阻拦,二来怕你不高兴,三来想给你一个惊喜。这不才写了八章,第九章才刚刚开头。”
吴灿已不耐烦他的唠叨,大声读道:
“我是小说家,码字不是我的绝活,却是我的命根子。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美女去尽还复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妈的,宋仁宗这个脓包,这几句话倒是真理。ok,justfine。今天必须写上八千字。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吴美人是不允许我白了少年头的。她就是矫情,还特高傲,比维多利亚女王还牛逼,不过我喜欢,等我拿下市场制高点,又夺取文坛黄金台,她会不会主动向我求婚呢?”
刚念到这儿,她终于忍不住了,笑岔了气,一边指着沈立涛说:
“傻弟弟,你这都是哪跟哪呀,神仙姐姐成了吴美人,ceo成了岳飞,《飞涛传》成了《满江红》,你好悲壮呀,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虞兮虞兮奈若何!行了,别笑了!我问你,你要写小说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瞒着我,还不允许我当第一读者?封我为吴美人也罢了,毕竟强过当年的武才人。”
“姐,你也别笑,这第九章是内心独白,整段都是天马行空,还有点夸张,意在表现主人公的少年气概,浪漫幻想和美丽情怀。虽然语言不够纯不够美,但是稍加润色,还是可以打动千万读者的。我写的是畅销书,面对的是读者,我才不管那些吹毛求疵的批评家会怎么嘲讽。千错万错,读者喜欢才是王道。坐吧,喝茶。”
接下来,吴灿又担心他走火入魔,荒废了公司经营。沈立涛保证以公司为重,以写作为辅,让她吃了定心丸。然后两人欢欢喜喜回家,惹得叶佳和刘一凡等人好生羡慕。
我是小说家,时代弄潮儿。笑煞吴美人,涛声拍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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