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宛琉瑜走到街道的时候能明显的感觉到其中的不对劲儿。
咖啡馆里面调整咖啡的人,是个丧尸吧?
隔壁甜品店做蛋糕的师傅,是个丧尸吧?
旁边饰品专卖店的收银员,是个丧尸吧?
······
丧尸与人类和平相处?
在人住的地方养着猪喽喽,这真的不是开玩笑吗?
难带不是养肥待宰吗?
带着疑『惑』,在见到面前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丧尸,来邀请她去城主府的时候,她同意了。
城主府所在的别墅,金碧辉煌,里面的装扮深深地暴『露』出了城主是个有钱人。
水晶吊灯上面的钻,黄花梨扶手上面镶的金,这品味,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品味。
宛琉瑜目不斜视,坐在餐桌上,看着对面穿得极为『骚』包,就差披金戴银的少年,压了压嘴角的笑意,才开口说道:“今天真是感谢城主的款待,期待下次再会。”
与其他丧尸所不同的地方在与,她并不能准确的感知他是否是丧尸。
其他人她都能准确的感知,甚至还能隐约的感觉他们的等级。
但是他,她却不能感知到。
能在丧尸堆里生活,还让丧尸俯首称臣,就算不是丧尸,也是极为厉害的人了,她无意与他作对,或者无意与他交谈。
这座城市能这样发展下去,也挺好的。
至于那一百个丧尸,她去别的城市就可以了。
十五天的时间,只要武器够好,这个任务并不会很难。
“你这是要走?”坐在宛琉瑜对面的少年,听到她的话,放下手中的刀叉,撑着下巴,眼睛眨了眨了,看上去格外的单纯,可是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单纯了。
“可是我没有同意啊。你进了我的别墅,吃了我的饭,现在自然是我的人了。”说起这个,少年眼睛闪亮亮的,“你看我的目光,我便知道你是喜欢我的。”
故作沉『吟』,“爱慕我的人很多,也不差你一个,我就允许你喜欢我了。”
“现在我允许你喜欢我了,后面的剧情便是你要想尽办法跟我在一起。看在你这么喜欢我的情况下,我就不让你追我那么多次,只要一次,一次就可以。”紧绷着的脸故作高深的模样,说出的强盗逻辑,让宛琉瑜一阵好笑。
“你笑什么?我都只让你追一次了!难道一次你都还嫌弃?”少年嘟了嘟嘴,神情有些不满,最终像是妥协了一般,用着一副,算我吃亏好了的表情看着宛琉瑜。
“好了好了,一次都不要你追,现在我是你的,这总算可以了吧。”
“城主倾城之姿,我就不敢攀附了。”笑过,宛琉瑜却不管这城主是真心还是假意,还是先溜了再说。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事实告诉宛琉瑜,惹不起还真的就躲不起。
“我都没有让你追我了!我都不嫌弃你长得难看,『性』子又别扭,你还有什么不满的?”少年起身,与宛琉瑜挤着一张椅子,挽着他的手臂,像树袋熊一样挂在她身上。
“那还真是委屈你了。”宛琉瑜满脸的黑线,口不对心的回了一句。
“你知道就好。”少年冷哼了一声,将头偏向一番,过了一会儿,见宛琉瑜还没有动静,再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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