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沅和狐妖旅行的第一站,是南方一座小城。
这里靠近十万大山,据赵阳周说那手镯就是在他这里跟一个籍籍无名的匠人买的。几百年过去,城池都已经不是当初那座城池,两妖只能先找间酒店住下,慢慢打听。
灵体养好后,谢沅又猛吃了两颗修为丹,现在至少也有八百年修为。虽然跟狐妖没法比,但幻容也能维持个五六小时了。
他们白天会幻容成一对平平无奇的新婚夫妻到处打探消息,顺便吃喝玩乐,晚上恢复容貌窝在酒店里看电视玩游戏。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月,工匠后人还没什么头绪,大街小巷的各种吃食倒是吃得差不多了。
谢沅四仰八叉躺在床上,心态有点崩。
“只知道那人姓孙,可是这里三分之一的人都姓孙啊!”说是要用后人的血,总不能一个个拉人去试血吧?
在贵妃榻上看书的狐妖眼都不抬,语气散漫,“今天的胡椒猪肚鸡不好吃?”
“我在说那工匠后人!不是说吃的!”谢沅立刻爬起来冲到他面前气鼓鼓地看着他。
狐妖放下书,将人揽到怀里亲了脸颊一下,“不能光听那姓赵的。咱们下一站去延泗县,找我一位旧友,或许会有新的线索。”
谢沅听完更气了,伸手掐住他的脸,“有办法你为什么不早说?”
“瓜瓜每天都有美食攻略,誓要吃遍这座城市......”狐妖满眼无辜地看着她。他的想法是反正时间那么多,看她每天开开心心地到处找好吃的,他乐意奉陪到底。
“喂你这样说显得我好不务正业哦!”她不满地哼了一声,“明天就出发去下一站!”
“那你的必吃榜打卡计划呢?明天要吃的不吃了么?”
“......吃完明天的就马上出发!”
说完谢沅把一脸兴味的狐妖压倒在贵妃榻上,一边上下其手一边气哼哼地说:“你看起来一点都不急嘛,哼,我得让你急起来!”
狐妖把碍事的书本放好,然后乖乖躺着任由她使坏,甚至开始引导她,“你知道该摸哪里的。”
谢沅:“......”不摸了!再摸急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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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延泗县时,刚好赶上他们县城一年一度的丰收节。
到处都热热闹闹的,全县摆了三百多桌席面,而且一人交50块钱就可以吃一整天,谢沅当时就扛不住交了100块。
狐妖吃得很少,基本都是默默坐在一边看着谢沅各种狂炫,等到她终于把小肚子撑得浑圆再也吃不下,才带着她漫步往旧友的住处去,正好可以给她消食。
延泗县依山傍水风景十分秀丽,谢沅挽着狐妖的手打着一本满足的饱嗝。
狐妖的旧友是一只葫芦仙,十分擅长制造法器。
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但凭着一缕独特的气味指引很快就找到了他,一见面他就笑狐妖,“嚯!女明星和她的未婚夫来啦!”
这葫芦仙样貌普通,看起来像个木讷的中年男人,没想到这么促狭......看来平时没少看娱乐新闻。
谢沅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寒暄几句后,狐妖叫她伸手把手镯亮给那葫芦仙看,她还愣了几秒。
葫芦仙原本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看到镯子的瞬间变得严肃起来,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啧啧称奇道,“这破守节环居然现在还有!”